质量管理与认证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列入
中食联盟—认证安全、优质、健康的产品 近日,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年)》(以下简称《目录》)。新版《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个专业,其中,质量管理与认证列入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质量君将涉及质量、检测、认证的相关专业摘编如下,共34个专业: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61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 14 1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6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资源勘查类 34 03 宝玉石加工与检测 6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建筑材料类 82 03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64土木建筑大类 土建施工类 91 03 建筑工程检测 66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设计制造类 09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汽车制造类 01 汽车制造与检测 02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 67生物与化工大类 生物技术类 01 生物产品检验检测 6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类 04 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 7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05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41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1414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4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环境保护类10210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黑色金属材料类14104金属材料检测技术建筑材料类15904建筑材料检测技术44土木建筑大类土建施工类17606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市政工程类19004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房地产类19302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46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22919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4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食品类3食品质量与安全33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与医疗器械类33906药品质量与安全34916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35118化妆品质量与安全粮食类35302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50交通运输大类道路运输类37004道路工程检测技术377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7812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1电子与信息大类电子信息类42105电子产品检测技术5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73307质量管理与认证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24土木建筑大类 土建施工类 47 04 建筑智能检测与修复 27生物与化工大类 生物技术类 92 01 生物检验检测技术 2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类 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02 药品质量管理 32医药卫生大类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03 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技术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情况 《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个、高职专科专业个、高职本科专业个。我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二、执行要求 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设置高职本科专业,避免“一哄而上”。 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制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宣讲解读,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 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年)2.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3.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教育部年3月12日来源:教育部。本文仅用于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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